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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推荐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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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6〕5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2026—2028年周期)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发〔2026〕5号)工作要求,经县级申报、单位自评、市级复核、省级审议,确定2家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序号

推荐对象

1

遵义市习水县

2

黔东南州三穗县

公示时间:2026年6月4日―2026年6月12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6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贵州省中医药局实名反馈至指定邮箱或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gzzyjyz@163.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人民政府7号楼10楼贵州省中医药局医政处(邮编:550004)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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