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流程,提高资产处置透明度,按照《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23】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将局机关固定资产处置按程序报省财政厅同意后进行核销。拟处置资产1项,账面原值11930元,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公示期限:2026年6月16日至6月23日(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851-86891019
监督电话:0851-86814700
附件:省中医药管理局固定资产拟处置公示明细表
附件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1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