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中医药主管部门),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
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12号)要求,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黔卫健发〔2018〕3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2025年3月3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282668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3-04 10:57:39 | |
文 号: | 黔卫健发〔2025〕2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关于废止《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决定 |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中医药主管部门),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
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12号)要求,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黔卫健发〔2018〕3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