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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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医药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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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编制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省中医药管理局是贵州省2018年底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9年人员陆续到位,2019年6月省中医药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10月31日省中医药管理局门户网站上线试运行,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中医药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围绕中药材产业扶贫、加强中医医疗服务、执法队伍建设等重要领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印发〈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在省中医药管理局门户网站设立权责清单、规划计划等重点领域信息专栏17个,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暂未开展相关工作,行政许可事项暂与省卫生健康委协同办理,公开在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省年度中医院建设中央投资情况,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话题,组织召开或出席新闻发布会1次,邀请局领导出席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8条,其中,主动公开部门文件5条、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信息75条,其他政府信息228条。

(三)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条例》精神,及时发布《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2019年,全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受理3件,全部按时限要求及时答复,未出现超出答复期限的情况。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制定实施省中医药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协调指导机关各处、职责管辖单位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快提高网站信息检索便捷性和精准度,不断优化完善信息检索功能,目前本机关门户网站基本能实现智能检索。通过本机关门户网站统一发布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文件和省政府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

(五)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构建机关门户网站主平台作用。建立完善网站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畅通发布渠道,保障信息准确发布,在门户网站打通预约挂号平台,为就医患者提供便捷通道。从网站设计阶段就按照省政府域名ICP备案和域名申请的要求进行规划,积极做好网站安全防护和内容保障。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充分利用为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公开各类政策文件信息、机构信息、领导信息、重点领域信息。2019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233条。二是开展新媒体平台建设工作。设立“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和“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微博,积极公开各项工作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2019年,“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共计推送信息122条,订阅数2663人。

(六)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中医药管理局按照有关要求筹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名,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2名。二是加强指导和督促,11月6日,参加省卫生健康委举办的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对局各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

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5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组织架构工作迟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暂未完成设立;二是制度建设跟不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未能及时制定;三是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多项内容未能按时完成,客观来说,2019年我局政策公开、政策解读不够充分,未能完成预期目标。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快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年初及时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尽早推开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二是加强培训和日常工作指导。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对各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培训,邀请省内专家授课,加强系统性培训学习。三是加强日常督促指导,对各处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定期进行调度和督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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