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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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医药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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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标

任     务

牵头处

责任处

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适时主动公开我局“十四五”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省中医药局规划实施工作。

规划财务与信息化处

局各处

加强全省中医药资金绩效管理的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规划财务与信息化处

局各处

公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法监处

医政处综合处

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做好健康贵州行动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搞好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减少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医政处

局各处

落实乡村振兴有关政策,对中医药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项目推进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开。

规划财务与信息化处

科教处

紧扣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深化政务公开

大力推进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域的信息公开,促进中医药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

规划财务与信息化处


做好提升中药质量和品质信息的公开,促进中药萃取技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方面的发展。

医政处


加强公立中医医疗机构、项目等信息的公开,有效推进全省公立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医政处


做好中医药服务水平、服务标准信息的公开,促进全省中医药服务体系内涵和能力建设。

医政处


做好公立中医院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的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人民群众相信中医、热爱中医、拥护中医。

综合处

法监处

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发展相关信息的公开,为中医药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科教处

综合处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医疗机构,加快社会办中医类医疗机构的发展。

医政处


及时权威公开中医类三医联动改革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

医政处


加强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

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9月底前,将省中医药局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

法监处

综合处

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升办站水平。

综合处

规划财务与信息化处

2021年9月底前,对省中医药局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和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一次修订。

综合处

局各处

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重复建设、“娱乐化”和“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

综合处

局各处

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进行升级改版,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

综合处

局各处

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后要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对于出台的重要政策,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公开,相关解读材料应于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应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等形式展示。

综合处

局各处

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政府债务、欠薪欠资、中医医疗机构医疗纠纷等方面的政务舆情,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

综合处

局各处

加强“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等平台内容建设,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公开服务,确保公众问得清、查得到、看得懂、用得上。

综合处

局各处

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效。

综合处

局各处


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综合处

局各处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各处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 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做到要求公开的工作、政策文件按标准、规范。综合处要牵头做好工作,加强管理,特别是加强对稿件的审核,监督网站工作人员加强对稿件的编排与校对。

综合处

局各处

每月由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对照局设置的政务公开内容、条目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补漏和完善。确保局政务公开工作标准规范。

综合处

局各处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处年度考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激励和问责机制,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综合处

局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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